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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局国内地理标志商标概述
    1985年3月19日,中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原国家工商局开始以行政手段保护外国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1989年10月,中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开始受理通过《马德里协定》途径向中国提交的外国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注册申请。1994年12月,原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自1994年我国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体系予以保护以来,经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地理标志在引导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成效显著,很多地理标志成为当地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1995年3月1日,原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开始受理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库尔勒香梨”、“佛罗里达柑橘”分别成为中国、美国向原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的中、外第一件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到2011年商标局已经受理中、外地理标志商标1381件,国内地理标志商标1343件,其中大陆1342件,台湾地区一件。遍布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外地理标志商标38件。可以说商标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布广泛,涵盖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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