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抽样
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抽样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在现场抽样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须携带专用抽样单(抽样单格式见附表2—2)和相关抽样证明性文件,实行持证抽样;
2.抽样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应当根据种养殖产品区域大小和分布特点,合理布设采样点。所抽样品要能够代表整个登记产品生产区域范围内所有产品的总体情况;
4.抽样人员和登记申请人对抽取的样品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并负责。样品按规定进行适当的前处理后在现场进行加贴封条,并由抽样人员、登记申请人同时在封条上和抽样单上签字确认;
5.抽样单一式四份(表2—2),一份随检测报告上报,其余三份分别由登记申请人、检测机构、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