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田间管理指导与跟踪制度
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使用人在田问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关于《生产技术要求》的规定。使用人应当将田问管理过程以《农事日志》或者其他形式记录下来,汇总到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处。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应当查验该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采取相关措施指导和保证符合该使用人的田问管理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
为生产更加品质的农产品,使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无公害甚至是有机食品的标准,以农产品地理标志茶叶的田间管理措施为例:
【茶园土壤管理】
a)提倡在茶园的行问种植豆科绿肥或饲料作物。
b)结合土壤深耕,将修剪的茶枝和清除的杂草覆盖于茶树根部或埋于土中,以此来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和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
c)对林木援盖率高的茶园,应实行减耕或免耕。提倡使用生物(如蛆绷等)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当茶园土壤pH值降至4.5以下时,可以施用适量的白云石粉或生石灰加以改良,直至土壤pH值达到5.0左右。
d)根据茶园的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如在茶园行问铺草或其他植物性搜盖物。
e)严禁使用化学类、石油类以及氨基酸类除草剂、增效剂和土壤改良剂。
【茶园杂草管理】
a)采用人工和机械的方法及时清除茶园中的杂草。
b)允许利用植物相克作用防治杂草。
c)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
【茶园病虫害防治】
a)及时采摘和修剪茶枝叶。
b)允许使用列于植物制剂和微生物农药防治茶树的病虫害。
c)保护和利用自然天敌,鼓励和允许使用人工饲养的天敌。
d)在深秋封园时,允许使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以减少次年的病虫发生量。使用波尔多液应注意土壤和茶叶中的铜积累。
e)如果茶园大面积发生病害,修剪的病枝需在茶园区外或不影响茶园中其他茶树的地方进行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