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转让
一、转让的性质
专利权的转让是专利权转移的主要方式,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有偿出卖给他人。其性质是专利权人发生变更,即专利权的出卖人丧失专利权人资格,受让人则因此取得专利权人资格。
二、转让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10条,专利权人如果要转让自己的专利权,应与对方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记载:专利权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书面合同签订之后,还应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专利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专利权转让登记之后,还必须依法公告,告知社会某一专利权主体的变化。
专利权人在转让专利权时必须将专利权的所有内容转让,如不能将制造权或者使用权转让,而保留销售权、许诺销售权或进口权。也就是说,专利权被转让之后,原专利权人绝对丧失其专利权。另外,专利权人在转让自己的专利权时,还必须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应转让虚假的专利权或保护期满失效的专利权。但是,专利权人没有义务保证被转让的专利权以后不被宣告无效。
三、转让的特别要求
一般情况下,专利权人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专利权,但如果其转让可能影响国家或他人的利益,则依法受到一定限制:一是中国单位或个人作为专利权人向外国转让专利权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二是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享有同一专利权时,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共有专利,许可所得应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如果独家、独占方式许可或者转让共有专利权的,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四、转让与相关概念的主要区别
1.与许可使用的区别
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都是专利权人实施其权利的方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专利权人并不因此丧失专利权,当许可合同终止后,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回归专利权人(许可人),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再次将自己的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而如果将专利权转让出去,则意味着专利权人丧失了该专利权的所有权,要想使用已转让出去的专利,转让人必须得到新的专利权人(原专利权的受让人)许可,否则,其行为就构成专利侵权。因此,专利权人在与他人签订与专利有关的合同时,必须明确合同的性质,是专利权的转让还是许可使用。
2.与赠与的区别
专利权的转让导致专利权主体的变更,除通过转让的方式转移专利权之外,专利权还可以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转移。专利权是一种私权,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赠与他人。所谓赠与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权无偿送于他人,自己丧失专利权的行为。转让与赠与会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即导致专利权人的变更;同时,专利法对专利权转让的限制同样适用于专利权的赠与。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转让是有偿的,赠与是无偿的。
3.与继承的区别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专利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新的专利权人。可见,转让与继承的法律后果相同,即都导致专利权人的变更。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转让是依法约定的结果,继承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放弃不是专利权转移的方式之一,因为放弃专利权的结果是专利权人丧失专利权,没有产生新的专利权主体,被放弃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