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管理机关和商标管理体制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商标管理机关与专利管理机关合二为一,因为商标权和专利权都属于工业产权。如美国为专利商标局,英国为专利、设计和商标总局,日本为特许厅(隶属于通商产业省),巴西为工业产权局。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的商标管理机关有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国商标管理实行集中注册和统一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国家商标局是全国性商标管理机关,主要从宏观上制定商标法规和政策,审定商标注册,指导和协调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行政执法工作,对商标进行统一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处理全国的商标争议事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商标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对本地区的商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商标违法行为,惩罚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