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图设计权的取得方式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布图设计权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方式:(1)登记制。即布图设计完成以后,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布图设计权。(2)有限的使用取得与登记制相结合的方式。即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应通过登记取得,但对未登记的布图设计,在其首次商业利用后的一段时间内,给予法律保护,超过这段时间仍不进行登记的,法律不再提供保护。(3)自动取得制。即符合保护条件的布图设计,其一经完成便自动取得布图设计权,无需经过任何程序或手续。
我国采用第一种做法,即登记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