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新东方幼儿园因侵害商标权,被判赔新东方22万元
来源:企查查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黄岩区新东方幼儿园有限公司(下简称“黄岩新东方幼儿园”)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于近日公布。裁判文书显示,被告黄岩新东方幼儿园以“新东方”作为字号,明显具有攀附“新东方”系列注册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容易使相关公众将被告黄岩新东方幼儿园的服务误认为系原告的服务,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结果为,被告黄岩新东方幼儿园停止使用“新东方”、“新東方”的字样及“XDF”字母的标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支出)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