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运行环境
二战后,日本为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从欧美引进先进技术。当时日本采取的专利政策偏重于鼓励技术改良、促进技术扩散。正是依靠改良技术,日本生产出大量高品质的廉价产品,出口欧美,带动经济实现高速增长。在日本的强力竞争下,美国企业逐渐失去市场优势,美国政府将其归因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自20世纪80年代,美国开始采取“亲专利”政策,取代此前的“反专利”政策。在随后的20世纪90年代,IT、生物技术等高科技行业在美国迅速崛起,并带动美国经济增长,被誉为“新经济”,而“亲专利”政策也被认为是有益于提升美国产业竞争力的制度性改革。由此,“亲专利”政策强调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在国际社会一度盛行。理论上,保护知识产权的实质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盈利能力,即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对其创新成果的排他性控制权,增加权利所有人的收益,达到激励创新的目的。但保护也势必产生市场垄断行为,引起经非效率问题。 Lerner(2000)对60个国家在150年间专利制度变动效果的分析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技术创新呈倒U型关系。即,当一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弱时,加强保护,能够促进技术创新;而在保护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后,继续强化保护,将导致技术过度垄断,反而阻碍创新。全球网络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创新机制的固有封闭模式,创新体系日益成为由众多参与者经过任意组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创造出巨大价值的、“开放式”“全球化”“平的”系统。开放式创新模式下,过度保护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明显超过创新激励收益,成为当前发达国家在其国内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动因。
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也随着其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逐渐调整,在技术引进时期,受到欧美国家的知识产权牵制,侧重于规避侵权,激励创新,此后开始逐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亚洲国家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力迅速提高,日本进入经济低迷期,为避免产业竞争力下降,日本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政策的重心逐渐转向保护技术不被模仿,维系技术优势。2002年,日本小泉内阁(2001年到2006年)提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旨在通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促进日本产业实现竞争转型,从以削减成本的价格竟争为主转向依靠创新,提供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来获利,创建新的增长模式,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实施十年来,其政策效果如何、备受世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