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缅甸商标授权制度
1.可注册及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
1.1可注册的商标类型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图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
1.2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2.商品分类依据及对商品描述的要求
商品分类基于第11版尼斯商品分类表。
3.商品类似的判断标准以尼斯分类表的规定对商品之间是否类似进行判定,同时辅以市场中的关联表现,综合评定商品之间的关联度。
4.商标审查标准
4.1绝对理由
4.1.1缺乏显著性:
4.1.2标志仅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质量、数量、用途、价值、产地、生产时间或其他特征,与他人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4.1.3违反公共秩序、道德、宗教信仰以及缅甸的文化传统
4.1.4成为现行表达中的通用表达或成为传统惯例的一部分,并在商业领域中被实际使用
4.1.5使公众或商界产生混淆的
4.1.6使用国家的国旗、国徽或其他标志,国家规定的表明实施控制或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质量认可标志;或国际组织的旗帜、徽章、或其他标志、全称或缩写
4.1.7与缅甸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所核准保护的标志相同或近似
4.2相对理由
4.2.1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
4.2.2未得到他人或依法成立的组织许可,使用该标志可能侵犯他人个人权利或依法成立的组织的名称或名誉
4.2.3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2.4该商标申请存在有恶意
4.2.5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会误导相关消费者
4.2.6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与驰名商标指定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但商标表明与驰名商标的持有人有某种联系且商标的使用会影响驰名商标的商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