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商标程序和惯例常见问题解答:注册后阶段
本文由外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错误或者不通顺之处请谅解。
是否必须与商标局记录许可协议?
与联邦工业,贸易和投资部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处,商法部记录许可协议不是强制性的,但建议这样做。记录许可协议将在授权使用和注册商标所有者之间建立直接联系。如果未能确定许可是在所有者的许可和控制之下施加的,则未记录许可协议可能会使商标容易因不使用而被取消。
更新过期标记
是否有宽限期来续签过期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尼日利亚联邦法律,1990年)(于1965年制定),续展申请应在注册到期前不超过三个月提出。
商标的真实使用
如果没有真正的使用权,何时可以使注册商标容易被注销?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以连续五年或以上的期限向法院或司法常务官提出申请,将已注册商标的任何商品从注册簿中删除注册商标,在此期间:
该商标被注册;
货主没有真正使用商标的权利。
真正构成商标的用途是什么?
商标法没有定义“真正的使用”。但是,不需要很高的举证门槛;最低使用量是可以接受的。构成“最少使用量”的因素取决于每种情况的事实。必须证明该商标已在市场上用作商标,并且所有人并非只是在ho积商标的权利。
商标所赋予的权利说明了构成“真正使用”商标的行为,包括:
将商标粘贴到:
商品;
包装;
与货物相关的展示;
贴在商品上的标签或标签;
提供商品,将商品投放市场或以带有商标商标的相同目的库存商品,或在商标之下提供或提供服务;
以该商标进口或出口货物;
使用文件上的标记并宣传商品或服务。
在侵权案件中,这些行为构成未授权使用商标。商标所有者的相同行为构成真实使用。
真正的使用是否必须以商标注册的确切形式进行?
不一定,但是差异必须可以忽略不计,并且不至于足以改变商标的显着特征。
其他搬迁理由
还有其他理由可以从注册簿上删除商标吗?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删除注册商标:
其注册是错误的或没有充分原因的;
到期后错误地保留在寄存器中;
其注册是欺诈性的;
它违反了注册过程中设定的任何条件。
驰名商标
是否可以识别驰名商标?
商标法不承认驰名商标。但是,尼日利亚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签署国,该协定在国际上保护着名商标。尽管《 TRIPS协定》的规定尚未纳入尼日利亚法律,但它们具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