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专题篇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编者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0年11月30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用“五个关系”深刻阐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用“两个转变”科学界定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从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法治化水平、强化全链条保护、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六个方面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本报特邀请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从“五个关系”出发,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专家解读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所所长 戚建刚
知识产权是国家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要素。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战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面对新科技、新业态、新产业和新的国内外形势,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快提升政府在知识产权的治理理念、治理政策措施、治理制度和治理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关于治理理念方面,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对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能够进行前瞻性分析和思考,对新现象能够进行预见,对历史经验和现实发展能够进行理论升华,从而指导和引领知识产权及相应市场主体创新和发展。在治理政策措施方面,政府需集中资源优势,针对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痛点”和“堵点”,通过战略、规划、意见、方案、项目等形式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进行谋划。关于治理制度,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能,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激励人们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知识研究的知识产权规范和政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合理配置,确保知识财富不断涌现。在治理组织方面,政府要通过对自身组织结构、组织方式、组织规模等创新和完善,适应知识产权新需要,引导市场主体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和产业有机融合。
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需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知识产权领域建设好有效市场。有效的知识产权领域市场是市场体系良性互动、整体功能有效发挥的市场,是能够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和创新主体的市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有效市场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知识产权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健全,极大调动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有力发挥了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同时要看到,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有效市场建设还存在巨大空间。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市场的要素体系和组织体系。通过优化制度建设,确保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人力、资金和技术等要素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破除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由市场决定价格。知识产权的交易双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知识产权行业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研发机构等知识产权市场组织体系不断完备,能够服务于全球优势创新主体,有效降低创新主体交易成本。其次,要不断规范知识产权秩序。政府需要及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市场监管规则,并且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查授权确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刑事司法标准的有机统一,增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能力。再次,要健全知识产权市场环境基础。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促进知识产权市场良性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市场主体的治理结构,提升创新主体转化和转移知识产权能力。
各界反响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原局长 郭民生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内涵的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文化、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和挑战的能力,知识产权无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知识产权始终处于动态变化的前沿。为了在新发展阶段形成改革发展的合力,需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以更加广阔的视野,面向国内外市场,吸引全球优质生产要素,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做好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我国改革发展行稳致远,无疑具有事关全局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王先林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性作用就是让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的竞争规律是通过市场竞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优胜劣汰机制来实现的。
竞争作为市场机制这一“无形之手”的核心内容之一,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其本身也会带来某些消极后果,因而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去维护。
在现代社会,对市场竞争机制的维护主要表现为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对市场竞争行为加以引导、调节和规范,以尽量减少竞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其中,为解决竞争带来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制定和实施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还是为了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及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相应地产生了从法律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并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法律制度。总体来说,我国已经确立了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但是也需要随着市场发展变化的新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专家解读
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吴汉东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密切关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注意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知识产权将产业和企业的创新、研发、制造、营销等有效联结起来,既可以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能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与专利、版权、商标相关联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已成为其支柱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驱动就是知识产权驱动,保护知识产权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将其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内涵。创造是一切知识产权活动的初始源头,创造力是体现知识产权实力的首要因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能力也要努力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品,包括核心专利技术、版权精品、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
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际经贸领域的法律秩序,也是本国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础。中国企业和产业要“走出去”和“走上去”,都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效能,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立遏制侵权的长效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知识产权的高效益运用是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知识产权本身只是一种独占性的法律授权,只有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并进行转化和运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实现“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的目标,一方面需要形成知识产权运用的基本方式,如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产业化、进行产权交易活动的商品化、作为投资运营活动的资本化;另一方面,应着眼于提升创新型国家所必须具备的科学技术竞争力、文化产品软实力和品牌经济影响力,实现知识产权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的转变。
各界反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万 勇
作为一种现代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通过保护产权形成激励机制,为权利人提供持久的创新动力。在没有产权保护的情况下,创新者不愿对创新活动进行投入,因为他们的成果将会被迅速模仿,导致其几乎无法获得利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赋予创新者以产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其创新成果,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内在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源泉。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对创新成果进行产权界定,还对创新产业进行合理资源配置,营造产权交易环境,使创新活动能够合法、有序地进入市场,充分实现经济价值。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很多学者也将知识产权法称为创新之法。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劳动力、资本、资源三大传统要素投入,然而,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已很难再继续承担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要努力实现经济行稳致远,主要增长动力必须做相应转换,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新引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赖之以强,国家赖之以盛。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我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这个第一动力。
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孙菊红
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之路上迈出新的步伐,有利于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或地区越早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就越早从中受益。早在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基本形成了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更是进一步促进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当前,坚定不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认真履行国际义务的时代需要,更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只有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才能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关键作用,推动实现建设科技强国的目标。
坚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平衡利益分配,是市场环境下激励创新的有效手段。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成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坚持以知识价值为导向,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调节利益分配,会使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我国,依法保护创新者的相关知识产权权益正日益受到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部署,要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一系列工作。将这些重要举措落到实处,研究实施相关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激励创造更多高价值知识产权,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从而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创新的源泉。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专家解读
彰显中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中国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一德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统筹协调好知识产权立法、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各方面,以知识产权法治化推动构建创新发展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面启动了知识产权立法,基本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适应自主创新需求,中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前所未有。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总则编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类型。近两年,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陆续修改完成。商标注册、商业秘密、药品专利、损害赔偿等制度全面完善,一系列立法标准在国际上都属于较高水平。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完善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以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向世界彰显中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裁判标准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规则,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例指导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有力地破解了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体制性难题。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断完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及一大批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明确了各类案件司法裁判标准。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推进,这一系列措施将切实有效地为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充分保障。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举证难、难度大的客观现实,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必须注重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在行政执法层面,我们有力地整合和增强了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起了行政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剑网”“蓝天”“铁拳”等系列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已基本形成。未来,还有必要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在开展国内外贸易的过程中,有必要在货物生产、加工、转运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协作机制,加快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各界反响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 宁立志
诚信竞争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要求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挤压了诚信经营者正常和正当经营的空间,也瓦解了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基础。
良好营商环境诉求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如今,历经背信竞争行为的“损伤”后,社会对于背信行为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而对诚信经营和诚信竞争的需求则越来越迫切,这也促使市场竞争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变得迫在眉睫。如果说在法律制度层面是将诚信竞争作为一种硬约束的行为底线来看待的话,那么在社会文化层面,诚信竞争作为一种商业信誉和形象号召力的软约束,也影响着经营者被市场接受的程度,甚至决定竞争的最终成败,“诚信赢天下”一语道出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许中缘
知识产权执法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当前,可以根据知识产权不同类型来健全知识产权分类执法体系,规范知识产权执法流程和标准,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化、流程化、体系化。近年来,我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打源头、端窝点、断链条、追流向的全链条打击模式取得实效。常态化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刑事打击力度,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确立“严保护”导向。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专家解读
积极营造有利于对外开放的国际环境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 朱 冬
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顺应全球化趋势的主动选择,也是我国推动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这一论述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到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层面,也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共同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当下国际经贸谈判和合作中的重要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外国创新成果的引进提供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践行“同保护”原则,是实行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经过4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当下,对标国际标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仍然是我国面临的重要任务。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竞争力是对外开放的内在需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本质在于运用产权机制,通过保障创新主体的市场竞争优势,从而达到激励创新的目标。对于国内创新主体而言,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创新成果,有利于提升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实力,为推动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和维护市场竞争优势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应当看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现阶段也已经从外部压力转变为内生需求。因此,通过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国家创新水平、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仍然任重道远。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对于营造有利于对外开放的国际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这些均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不利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能够起到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作用,从而为对外开放营造宽松的国际环境。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局面。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知识产权合作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未来,则需要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途径和策略。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方面,我国既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维护者,亦应当成为新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建设者。为新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形成贡献中国智慧,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体系的完善,更是我国的大国责任的体现。
各界反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 管育鹰
知识产权法则是市场经济下保护创新者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再创新以带动经济发展,增加社会整体福利的法律规则,尤其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贸易规则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规则明确、执法程序公正透明、相关行为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期性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可以使创新者及其相关投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没有后顾之忧,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实现新兴产业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促进科技文化的发展和强盛。在无形的信息和数据成为基础资源的今天,技术上的完全割裂隔绝和封锁是难以实现的,不但有违科技创新发展规律,也因有损全人类公共福祉而不得人心。
在新发展阶段,保持对外开放合作力度不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我国产业自主创新、培育自有技术和品牌尤为重要。在国内传统产业方面也需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想方设法开拓发展。我们应准确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特点,立足于产业链完整、体量巨大的国内市场,同时保持积极的对外开放合作,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国家的竞争实力。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单晓光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前提和保障,均衡、包容、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将释放更高价值。
就国内而言,新科技革命带来了新机遇,我国科技自主创新在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下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就国际而言,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不断博弈,国际科学研究既需要合作又彼此竞争,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构建合作与保护各国利益的桥梁。紧密把握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才能助力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为此,我们要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变革与运作,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并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专家解读
统筹发展和安全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宋炎炎
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要冲。如果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而在国家安全领域出现风险,将导致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甚至丧失特定领域发展的主动权。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知识产权与国家安全两者间的关联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紧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应对竞争格局深刻调整时的必然选择,是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把握创新领域主动权和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重要抓手。当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有力武器,有效应对国际竞争。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才能为国家安全筑起“铜墙铁壁”。
知识产权捍卫国土和军事安全自主可控。国土安全是立国之基,军事安全是强国之本。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将安全保卫能力提升至新的层级;在弹药研究、探月工程、军用大型运输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项目研发中,知识产权可以有效地为技术开发和研制保驾护航。若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国土安全技术能力将受损,国家权益直接受到侵害。
知识产权保障经济和科技安全稳扎稳打。知识产权是经济命脉和安全的基本前提,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是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和科技安全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我国目前关键技术依赖、受制于人,“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必须重视知识产权,方能准确预判风险,正确作出决策,避免重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
知识产权夯实人民安全,推进生态和文化安全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是维护人民、生态和文化安全的载体,是传承中华精神和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生态资源极其丰富,多元的遗传资源形成了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一旦流失会造成巨大损失。维护人民安全、呵护生态安全、稳固文化安全是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必备路径。若失去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承将失去灵魂,直接影响到国家精神延续。
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关键组成,持续为保障各领域国家安全“储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之际,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国家安全共同发力,对内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外可全面防范风险挑战,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必将为保障国家安全储备能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各界反响
西电捷通公司总经理、无线网络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曹 军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安全协议技术作为抵御网络威胁的基础“盾牌”,一直是各国重点研发及竞争的核心技术,而西电捷通公司从事的正是网络安全协议方面的技术创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给技术创新者注入了强心剂。
我们一项技术从研发到投入市场应用需要8至15年时间,整个过程充满不确定性,比如专利布局、参与国际技术规则制定、市场推广应用等。唯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激励企业投入高价值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给我们以极大鼓舞,让企业敢于加大投入技术研发。相信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加强,一定能激发更多关键领域的技术研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 来小鹏
较之其他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创造“多而不优”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在一些领域的核心技术方面,我国依旧受制于人。当前,我国应该瞄准前沿科技,促进科技成果创造。前沿科技通常直接影响着国际社会未来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与全球安全,谁拥有前沿科技领域的高质量知识产权,谁就很大程度上拥有了该领域的话语权。当前我国应当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促进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与产出,并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