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技术创新行为
技术创新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从设想、发明、生产到推广应用的过程,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它具有探索性、创造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技术创新的过程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也是信息加工的过程,它从输入各种信息开始,经过探索性的复杂过程,最终生产出智力成果。技术创新要获得成功,不能按常规走路,不能靠强迫命令,只能靠激励、引导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来调动广大从事技术创新人员的积极性。知识产权的确立是一种直接的创新激励产权。近二百多年的科技、经济发展史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正是这样通行、有效的激励机制,它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使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技术创新成果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专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发明,从而使发明创造者能够通过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来回收自己的投入,并进一步获得超额价值,即对发明创造者进行市场保护,为权利人提供了最经济、有效和持久的创新激励,保护了技术创新活动在新的高度不断向前发展。技术创新在知识经济的冲击下,创新成本越来越大,风险不断增加,企业被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后,可凭借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的高额垄断利润,收回投资成本,既能确保企业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又可促进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技术创新,从而形成一种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并且在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期内,企业可通过技术转让和使用许可,获取可观的利润,从经济上、技术上激励企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