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
众所周知,日本能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中迅速崛起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专利制度等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美国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先进技术和最强有力经济实力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年来,美国、日本和欧盟,为了取得其在知识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创新国际竞争中的决胜权和制高点,不约而同地研究和制定并开始实施面向21世纪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社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中。美国专利商标局在2002年发布了《21世纪战略转移纲要》,提出要建立一个以质量为核心、工作效率高、对市场反应灵敏的组织,以支持市场驱动型知识产权制度。日本政府为了解决其产业竞争力的萎缩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于2002年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提出了由“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并于2003年设立了内阁知识产权战略总部,完成了由“技术模仿立国”向“技术创新立国”战略的转变。因此,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导向。我国在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上,特别是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增强企业核心能力,必须加快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