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产品设计图纸和计算机软件免遭非法复制
产品设计图纸和计算机软件是企业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中重要的两类作品。企业要生产产品,自然离不开产品设计;随着计算机在企业中的大量运用,企业投资开发出来的计算机软件也越来越多。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和计算机软件,正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其著作权往往归企业所有。企业不仅自己可以使用这类作品,也可以通过复制并销售或者许可他人复制、销售这类作品的复制件获取报酬。
目前,产品设计图纸和计算机软件主要是作为技术成果而不是作为作品进行许可使用的。然而,如果他人利用某种途径,大量复制并销售这些产品设计图纸或计算机软件,根据目前保护技术成果方面的有关专门法律,许可方难以追究复制者的责任。但是,若将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来对待,情况则大不一样,许可方完全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追究复制者、销售者侵犯其著作权的责任。另外,在人才流动中出现的一些人员私自将原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带走并进行复制销售的情况,同样可以按侵犯著作权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