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时机的战略
1.申请时机不当的危害
在决定申请专利保护发明创造之后,还需进一步确定何时申请专利。世界上除美国、菲律宾外,其他国家均实行先申请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申请得越早越好。此外,尽早申请,还可减少丧失新颖性的机会。但过早的申请,也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
①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的期限是从申请日起算的。因此,早一天申请,也就意味着专利权相应地早一天结束。因而对于某些他人一时搞不出来、自己也不准备立即实施同时又希望取得较长时间独占权的发明创造,就不宜过早提出申请。
②过早的申请,也会过早地向竞争对手暴露目标,容易遭到攻击。一般来讲,早一点申请,发明创造的内容也会早一点公开,竞争对手会趁机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而超越自己。
③过早的申请,往往导致将不完善的发明构思申请专利而最终难以得到专利权但方案却被公开的严峻局面。
④过分追求早申请,也容易导致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漏洞百出而给对手以可乘之机。
然而,过晚的申请也是危险的。申请过晚,易使发明创造失去新颖性从而不能获得专利权。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未能及时申请,而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要知道,某些技术问题,只要时机成熟,解决问题的方案是水到渠成,不要以为只有自己才能搞出来,他人或迟或早同样可以搞出来,特别是同行或竞争者都在进行相同的研究时更是如此。例如贝尔与古列几乎同时发明了电话机,只不过申请专利时古列比贝尔晚了两个小时。
2.适当的申请时机
由上可知,申请专利既不可过早,也不能太迟,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申请时机。有时候需要抢先申请,在竞争激烈、研究水平自己无明显优势的领域尤其如此;有时候则等待时机,在确切得知竞争对手一时搞不出相同的发明创造时,可将其束之高阁,而当竞争对手即将搞出来时才去申请专利。有时候,需先申请基本专利,再逐步开发并申请改进专利;有时候,则可等应用研究和外围开发取得成功后同时申请基本专利和改进专利;有时候则先申请改进专利或外围专利,后申请基本专利,如美国杜邦化学公司就常用这种战略。
总之,由于发明创造本身和市场竞争的形式及企业经营战略的千姿百态,申请专利的时机也是千变万化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