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的原则
建立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的主要任务是:(1)明确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的构成;(2)明确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主体与评估对象;(3)设计合理的评估流程;(4)明确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标准,设计评估指标体系;(5)选择合适的评估技术、模型与方法;(6)设计评估结果的使用与反馈机制等。
在设计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性与实用性原则
充分借鉴国内外政策评估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结合知识产权政策的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流程等等,在技术上采用恰当的、先进的政策评估技术。此外,系统设计时不能一味地求新,而是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系统性与一致性原则
政策目标及其效果的多重性与复杂性决定了评估系统应当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多层次的系统,能够处理多层次、多目标、多结果的绩效信息,比较完备地衡量知识产权政策的经济性、效率、效果等多方面的绩效。此外,应当对各种信息进行统一、系统的分析,协调好各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保证系统评估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兼容性与可犷展性原则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内部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彼此协调,评估系统与原有的政策评估活动之间能够有效衔接,实现各种资源的充分共享。此外,评估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随着评估内容的扩充、评估对象的变化、新技术的出现等,系统能够方便地修改或添加模块,提供对新参数的支持,适应新的评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