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经济学基础
萨缪尔森把经济学定义为“研究人和社会在使用和不使用货币的情况下,如何决定使用稀缺资源在现在或将来生产各种商品,并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或群体以供消费之用”。经济学在分配模式的众多因素中把市场供需关系作为独立变量,并借助简化的经济人和经济理论假设,以高度规范的理论体系和理论方法来解决大量的经济政策问题。这种简化和高度量化的理论体系,是经济学对公共政策分析所做出的主要贡献,其中稀缺资源最优分配的微观经济学是公共政策内容规范性研究中较成功的一部分。在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中,对货币、收入和价格水平所进行的宏观经济分析使人们对公共经济政策的内容进行了大量规范性研究。公共选择经济学和厂商与官僚政治的经济理论认真探索了程序性政策,它们可以看做是对公共政策过程规范性研究的重要贡献。经济学采用的统计方法、演绎推理方法、成本一效益分析方法等对公共政策分析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此外,经济学运用大量的数学模型,来总结、综合公共政策分析的规范性和经验性前提,并以此来推断公共政策的方案和建议。在开展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时,必须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知识产权政策资源的投入及配置效率进行分析,在某些知识产权政策效果的评估中也要借鉴经济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