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不好,谁也过不好
品牌产品质量问题的新闻报道屡见报端,而诸多报道中以通用汽车公司的案件最为引人注目了。
美国洛杉矶法庞1999年7月10日裁定,通用汽车公司必须赔偿49亿美元给6位因车祸而遭受严重伤害的通用汽车用户。这个判决创下了美国历史上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伤害的最高赔偿记录,赔偿金领是否过高的问题当然不是我们研究的主要方面,但从这个判决当中,我们能了解到产品质量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讲都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事情是这样的:6名受害人因搭乘一部1979年该厂生产的通用Malibu汽车,在路上被一名醉酒驾车者追撞,受到撞击的汽车当场失火,造成车上6人严重烧伤。
通用公司平就发现其设计的油箱太过接近车尾保险扛,如果被追撞击,就容易引起油箱爆炸,但由于在世界各地目前有600万辆汽车在行驶,故该公司宁愿花钱打官司,也不愿收回汽车修改原有设计。
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洛杉矶地方法院才对其施以重判。这个案例也给品牌经营者们以警醒:若不改善产品质量,最终吃亏的一定还是企业品牌本身。
2008年,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当我们为北京奥运会狂欢的时候,一场殃及中国奶制品全行业的三聚辄胺事件,给我国奶制品行业带来一次致命的灾难。更有消费者戏言“喝三鹿奶粉,获残奥冠军”。这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不信任和深深的忧虑。所以,一个品牌只有“质母自律”才能长存。
产品质量不过关是企业品牌疾病当中的一个严重疾病,我们的品牌经营者们应该防微杜渐,把企业品牌维护及产品质量控制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