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联合的成功法则
目前,品牌联合已成为一些企业品牌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超越简单的策略层面。要想品牌联合发挥超强的品牌力,需要遵循以下法则:
(一)有效匹配,联合才会产生作用
联合的各品牌组合的市场地位应该有所交叠而非完全重合的,合作目标保持一致,品牌匹配和谐,能给消费者强烈的直觉刺激。比如,强生同《小熊维尼》的联盟就可谓珠联璧合,强生没有试图去创造自己的一系列可爱的造型,而是将资金投在了已经家喻户晓的迪斯尼动画片所塑造的形象上。这两个品牌组合有着近似的价值取向、个性以及心理定位。
(二)联合双方都要具备足够的品牌知名度和强有力的、良好的、独特的品牌联想
联合品牌取得成功的一个必要但并非充分的条件是:两个品牌都有一定的品牌资产,并在逻辑上保持一致,联合后的品牌和销售活动能够使各自的品牌的有利因素最大化,不利因素最小化。比如,Fisher-.Price与康柏联手,推出一系列联合品牌的“神奇工具”软件及计算机附件。为了反映二者的互补性,它们在广告中强调:“没有人比Fisher-Price更了解乐趣,也没有人比康柏更了解电脑。
(三)对风险进行预先控制
品牌联合将降低企业对品牌的控制力。一旦联合品牌中的另一方加入了多个联合品牌协定,则会过分暴露风险,使品牌联想传递被削弱,淡化品牌的原有意义。因此品牌组合前,有必要切实分析每一项要进行的合作,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要列出细致、明确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