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波兰商标基本制度介绍
1.商标立法情况:
波兰老商标法律是1985年1月31日颁布的,该法于1985年7月1日生效。根据老法(1963年3月28日法)授予的权利继续有效。
现行商标法律为《工业产权法/Prawo w?asno?ci przemys?owej》,于2000年6月30日生效。
波兰于1991年3月1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于1997年3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2.商标事务主管机构及主要职能3:
波兰专利局: 负责专利、商标的授权确权审查
大区法院:大区法院和上诉法院中设置有知识产权法庭IP courts,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的民事案件审理。
上诉法院:上诉法院负责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华沙大区行政法院: 统一审理商标行政确权程序的诉讼案件。
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负责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海关:
3.官方语言:波兰语Pols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