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400电话
  • 微网小程序
  • AI电话机器人
  • 电商代运营
  • 全 部 栏 目

    企业400电话 网络优化推广 AI电话机器人 呼叫中心 网站建设 商标✡知产 微网小程序 电商运营 彩铃•短信 增值拓展业务
    邻接权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使用“邻接权”这一概念,而是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或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出版者与表演者、录制者、广播组织者都是作品的传播者。

    邻接权的内容如下所示: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该权利是指图书、期刊的出版者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利。这一权利,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

    .表演者的权利。该权利是指演员和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活动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表演者有如下几项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该权利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该权利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自己编排或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许可他人转播,或者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的专项权利。


    上一篇:著作权的内容
    下一篇: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法律责任
  • 相关文章
  • 

    © 2016-2020 巨人网络通讯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ICP备15040257号-8

    邻接权 邻接,权,邻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