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贸易合同的相关概念
版权贸易合同,是指版权所有人或代理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就实现某部作品版权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的有偿转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版权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订立合同的方式,允许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作品的某些权利的使用权。
版权贸易合同的主体,即签订和执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供应方又称输出方,是作品权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另一方为需求方,又称输入方、引进方或受让方,是作品权利的需求人。供需双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由于版权贸易合同关系到某种权利的使用权的转移,比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要复杂得多,因此,在目前的版权贸易中,合同的主体大部分都是法人,而非自然人。在实践活动中,也有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作为主体参与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合同的客体,又称合同的标的物,主要是指作品的使用权。至于版权当中的精神权利或作者的人身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等,还未见有关国家规定可以在版权贸易中成为合同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