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概述
.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的界定
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交换是市场主体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主要形式。信息交换通常发生在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但有时也会发生在不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其交换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见面会谈、现场协商,又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交流,还可以通过发布新闻、专家论证、客户宣传、报刊期刊等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交换、交流。行业协会因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管理权以及信息统计功能,为其收集与传播信息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因此,行业协会实施信息交换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
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是由行业协会收集、公开与该行业相关的经营信息、市场信息等相关的市场行为。包括以发布公告、公开出版物等方式直接提供信息,作出决议、决定、建议或强制会员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为企业交换信息提供聚会场所、网络平台设施等方式的信息交换行为。
.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的类型
(1)主导型与中介型信息交换
行业协会主导型与中介型信息交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社会性组织和团体,通过自身的权利,主导实施信息交换;二是协会内部的强势企业所进行的有关将来经营计划的信息交换;三是由行业协会通过出版或编辑价格指南实施信息交换;四是行业协会为会员企业搭建平台进行信息交换;五是会员企业通过相互交换职员方式进行信息交换c⑴
(2)促进竞争型与限制竞争型信息交换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针对商品的生产、技术、价格等进行正当的信息交流,在促进企业之间的技术、标准的共享,增进企业之间的经营进步,提高消费者福利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效应。然而,如果是以减弱竞争、垄断市场、排除竞争者为目的,并以商品的生产量、价格、投资计划等具有重要竞争要素的信息进行交流,以达到协调一致行动之目的,则是一种具有限制竞争效应的信息交换。
(3)水平型与垂直型信息交换
水平型信息交换是指由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构成的行业协会所实施的信息交换。垂直型信息交换是指由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企业构成的行业协会实施的信息交换。比如,同一品牌特许商与经销商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换。
(4)直接型与间接型信息交换
行业协会通过定期召开经营研讨会、发布经营报告、通报信息等方式所实施的针对会员企业的信息交换行为。间接信息交换是通过一般消费者、交易商家等第三方披露信息的方式达到交流所需信息目的的信息交换。比如,企业授权协会来进行信息交换方式等。
.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的作用
提供信息咨询、发布统计资料等是行业协会的重要功能。由于行业协会在经济信息和统计资料的获取和传播中的作用极为突出,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竞争的作用,另一方面,它有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以下分析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限制竞争的可能性及其表现。
(1)积极作用
首先,信息交换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通过行业协会主导的关于市场经营者及客户需求等信息的搜集和分享,可以将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全面、及时地告知给企业,帮助企业决定正确的经营策略,向消费者提供其所需的、及时的商品或服务。同时,可以把企业的新产品或服务及时、便捷地传导给需求商家,增加新的交易机会,节约信息成本。其次,信息交换可以向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通过信息交换、商家的宣传,可以减少消费者查询、搜索成本。同时,可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降低成本,使消费者间接受益。再次,信息交换可以促进市场竞争。通过信息交换可以增强企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活跃市场竞争。
(2)消极作用
信息是企业进行市场经营与竞争的基础。一般情况下,企业是不愿意向竞争对手公开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的,除非信息交流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由此可知,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有可能成为企业获得额外利益的一种渠道。现实中,行业协会通过信息交流,互相告知价格、客户资料等经营信息,而形成价格联盟,固定商品与服务的价格,那么这种信息交换就具有了限制竞争的消极效应。尤其是有关价格的信息交换行为是企业采取协调价格行为的重要基础。企业通过价格信息交流,可以掌握其他企业的价格信息与经营策略,最终顺利达成价格合谋。可见,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具有一定的限制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