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准政府”现象
行业协会“准政府”角色的称号是源于政府机构改革。依据政府机构改革的设计,一部分的行业协会是由被取消的政府部门演变而来的,另外一部分是在行政区划过程中逐级“拷贝”而来的。其中,不少行业协会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办法,“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些体制内的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行业协会以及自上而下形成的行业协会时常扮演着“准政府”的角色。[I)比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协会等,带有事业单位的性质,其在各省地市的分会的职员也都享受公务员待遇。〔2)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滞后,“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业协会管理滞后造成的。行业协会绝大多数存在“官办、官管、官运作”的问题,迫使政府在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维持“管得过宽、管得过细、管得过死”的局面,行业协会不能真正成为其所代表的成员利益的维护者。
2013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实行政社分开,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此项方案将会推动行业协会的正本清源,“政社”的彻底分开,促使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