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其他非传统商标的保护
截至2016年7月1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共计收到49例声音商标注册申请,其中26例成功获得注册。声音商标申请呈现两个特点:第一,新加坡声音商标注册成功率很高。第二,在新加坡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多数是外国知名公司,例如德国安联公司、芬兰诺基亚公司、瑞士利口乐公司、日本任天堂公司、美国雅虎公司、美国英特尔公司、法国瑞银公司、瑞典索尼爱立信公司及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等。《新加坡商标工作指南》规定只有公众将特定气味视为商品来源的标记时,该气味才能作为商标注册。在新加坡气味商标原则上可以获得注册,只要其可以图样的形式表达出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局接受欧洲法院在Shield案中的观点,认为仅仅以化学式、文字、样本的方式不能满足标记图形表达的要求。尽管理论上气味商标存在注册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技术条件下还不存在合适的图形表达气味的方式。实践中尚无气味商标在新加坡获得注册。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共计收到13例动态商标注册申请,其中9例成功获得注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批准了几例动态商标的国际注册,例如日本久光制药株式会社注册的动态标记、芬兰诺基亚公司注册的两只手相握的动态标记、美国微软公司注册的用于电脑屏幕图样的动态标记。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亦接受全息图商标的申请,迄今为止已有7例全息图商标申请,其中4例成功获得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