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商标法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知识产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之间在创造和利用智力劳动成果过程中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智力劳动成果是通过脑力劳动创造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一切技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就.法律所保护的智力成果是智力成果的一部分,称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两大类:版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也郡工业肺产所有权.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有关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等权利。与此相对应,知识产权法包括版权法和工业产权法,工业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和商标法。在知识产权法系中,商标法出现最晚。世界第一部专利法是英国于1624年颁布的《垄断法规》,第一部版权法也诞生在英国,是1709年颁布的。而第一部商标法则是到1857年才由法国颁布的。
我国商标法是调整在确认、保护商标权和使用商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不是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占据空间,其所有人很难象控制有形财产那样实际控制商标;商标是以公开的方式使用于经营活动中,由于具有特殊的价值,能为利用者带来经济利益,也易被他人仿胃,因此,商标法是以保护商标权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这是商标法的本质特征.商标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商标权的主体制度——主要规定具有何种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参加商标法律关系,享有何种权利或承担何种义务;商标权确认制度——主要规定商标权的授予机关、商标注册程序、商标注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以及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和转让注册的条件、程序等;商标权保护制度——主要规定商标权的专有范围、保护范围、商标侵权行为及其处罚、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权等;商标权利用制度一主要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商标管理制度一主要规定商标的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商标管理体制以及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