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标管理概述
一、涉外商标管理的意义
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国家市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重要保证。加强涉外商标的管理,是维护一个国家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
(一)出口商品商标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强对出口商品商标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涉外商标在我国被核准注册后,即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外国人在我国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但同时,也应要求外国商标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切实合法、有效地使用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因此,加强对外国商标的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涉外商标管理的范围
由于涉外商标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故世界各国政府都相当重视这一问题,普遍制订了相应的涉外商标管理法规和政策。而且,规定了不同的管理形式和内容,从性质上划分,涉外商标管理包括形式管理和实质管理两方面:
形式管理是一般性管理,指检查注册商标各种手续是否完卷商标所有人是否按照核定的图形、文字、注册人名义、地址、商品范围严格使用商标.
实质管理是对涉外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进行法律、政策方面的监督。检查商标所有人是否遵守本国法律规定,有否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这是一种根本性管理。
我国的涉外商标管理工作,从外延上讲,首先分为出口商品商标管理和外国商标在我国注册申请及使用管理两部分。其次,出口商品商标的管理又包括出口商品商标在国内的管理和出口商品商标在国外的管理两大块。对外国来华商标的管理包括正在我国获准注册的外国商标的管理和未在我国注册的外国商标的管理两部分。
三、涉外商标管理体制
由于涉外商标管理范围的不同,涉外商标管理的体制实际也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对外国商标来华注册及使用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完全等同于对国内商品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制度,当然在某些具体环节会有一些特别的要求,第二是对出口商品商标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同国内商品商标的管理体制在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上有一些不同之处:
1.出口商品商标管理的机构及分工
根据1995年7月2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国对外贸易商标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外贸易商标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各进出口商会根据其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会员企业的商标使用进行监督、协调并提供咨询服务。
2.出口商品商标管理的内容
我国政府对出口商品商标的管理相当重视。早在1983年9月14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出口商品商标管理办法讥1995年7月2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讥根据规定,出口商品商标的管理包括对国内商标使用许可的管理、对国外仿冒出口商品商标的查处,对出口商品商标在国外申请注册和续展的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