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件查处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具有行政执法的性质,是行使国家职能的一项工作,因此,应以一定的查处程序予以保证。
一、管辖
这里的管辖,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划分权限范围,受理商标违法案件的分工。工高行政管理机关是一个全国统一、相互配合的组织系统。各种商标违法案件须按规定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查处。按受理机关级别的不同确定管辖范围,称作徵别管辖;按受理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不同确定管辖范围,称作地域管辖;由上级管理机关指定一个或几个下级管理机关查处某一违法案件,称作指定管辖。
就级别管辖而言,其分工如下:
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所辖地区的案件,
省辖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负责所辖地区有较大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负责所辖地区涉外和本地区有重大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一负责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此外,对已构成假冒商标罪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商标法》处理后,应将直接责任人员及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二、立案
立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管辖权限,对商标侵权行为立为案件予以处理。立案须先经本机关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的项目,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备查;但情节简单、轻微的商标侵权行为可即时处理,不予立案,只予登记即可。
在立案程序中,根据不同情况,有时涉及承办人员需要回避、查封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应被侵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等问题。当遇到这些问题时,可参照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查取证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办案的基础环节,也是对案件定性处理的前提。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证据范围很广,与案件相关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商标侵权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如合同书、电文、信函、发货票、帐本、商标标识、印制工具、印制材料、侵权商品等人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检查笔录等等。
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人员应亲自履行调查取证的职责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取证必须依法进行,办案人员应认真听取证人、当事人的陈述,做好记录。提取物证应出具物品清单,对有关物品进行检查时,应有当事人在场;有关的记录和清单须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四、处理
处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受理的商标违法案件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是代表国家做出的,具有强制性。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立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制作《处理决定书九处理决定书是适用法律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处理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人基本情况、违法的事实、手段、情节及其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理的法律依据及结论、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期限及机关,责令赔偿损失的案件,还应制作《赔偿损失决定书》,写明损失的情况和赔偿额的计算以及赔偿的期限、方法等有关内容。以上两项决定书应送交案件当事人,抄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抄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复议
复议,是指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决定的程序。复议程序是一种行政监督,通过上一级机关的再审理,可防止和纠正错误,保证处理决定的正确性和准确性,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制止侵权行为和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天内,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或限期纠正。复议机关应设立复议机构,并实行首长负责制。复议机关在立案之后,应书面通知并聘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复议机关审查的重点是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可信,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做出以下复议决定: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的案件,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原处理决定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纠正;
(三)对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
复议机关应制作《复议决定书》,就审查结论做出说明并送交当事人和原处理单位。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六、执行
执行是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的决定生效后,按照处理决定的内容和要求付诸实施的行为。不同的处理决定,其生效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只有生效的决定才要求必须执行,因而生效是执行的前提和依据。
违法当事人必须自动执行(自觉履行)的处理决定,其生效条件是:《1》在收到《处理决定书》、《赔偿损失决定书》后,期满没有申请复议或起诉的;(2)在收到《案件复议决定书》后,期满没有起诉的。这里的生效条件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确定的.因为在上述的决定送达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原决定可能在复议或诉讼中有所改变,因而暂不生效;而在指定时效期已满仍未申请复议或起诉,则表示当事人对原决定并无不服或放弃了权利,此时原决定即自动生效。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处理决定负有遵照执行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属于民事诉讼程序,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处理决定一般都有财产给付的内容,如决定处以罚款、责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等。其他一些处理决定的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行使职权,以行政措施予以执行。”
七、立卷存档
立卷存档是查处违法案件的最后程序,它对检查工作,分析情况、总结经验以及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素质等方面均有积极作用,进而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制定政策、完善立法的建议。各级承办案件的管理机关在立案处理的案件结案后,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