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和职责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有三条:其一,逋过各国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逋过与其它国际组织的配合和协作,促进全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二,保证各知识产权联盟间的行政合作,即缔结新的条约,协调各国立法,传播情报,提供国际保护服务;其三,促进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促进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与工业产权有关的技术,以加速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职责
为了保证其宗旨的实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促进旨在便利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协调各国有关这方面的立法措施;
2.执行巴黎同盟及其有关专门同盟和伯尔尼同盟的行政任务;
3.可同意担任或者参加其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协定的工作;
4.鼓励缔结旨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定;
5.对请求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一技术授助的国家给予合作;
6.收集和传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情报,进行并促进这方面的研究,并公布这些研究的成果;
7.提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适当办理这方面的注册,并公布有关注册方面的资料;
8.其它方面的工作,比如,修订有关条约,建立文献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