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有各种中英文文字、数字、图形,已经组合和颜色等等组成。这里主要来说说什么是文字商标?什么是组合商标?
文字商标:所谓文字商标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商标注册后应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对待,不可以更动其组合或排列,不可以擅自改动某一部分。
不管是文字商标还是组合商标,在商标取名或者选择商标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形象生动,引人注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叫名称等特点,以便于商品以及服务的识别和后期的品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