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十年前的洗发水,相信大家伙都会对飘柔很有印象,想当年的飘柔,那可真的是自信。飘柔是宝洁旗下的产品,于1989年10月进入的中国市场,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护发品牌之一,引领了洗护二合一的新潮流,在之后,飘柔本着为人们升级柔顺体验的信念,不断改良精华护理系列、家庭护理系列、倍瑞丝等产品线,一直保持卓越地位,甚至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但是“飘柔”的商标不在宝洁手中?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2011年7月,天津某公司就申请注册了“飘柔”商标,指定使用在商标第24类装饰织品,2012年10月,“飘柔”商标被核准注册了。
明明自己旗下的产品却被他人注册成了商标,宝洁公司不服,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宝洁公司认为:第一点,自己注册的商标“飘柔”已经取得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应当被认定为是第3类洗发液、香波、护发素商品上的驰名商标,第二点,天津某公司这样的操作具有抄袭、摹仿他人知名商标的故意。第三点,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虽然天津公司的商标是指定使用在纺织毛巾上的,但是与洗发水这类的产品同属于生活中常见的日用品,从消费群体和销售途径来看,都有较强的关联性,而且两商标的文字部分完全相同,可以认定是天津公司的复制模仿,综上来看,如果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成功的话,将会混淆商品的来源,淡化显著性,使得宝洁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对此,国家产权局做出了该商标无效的裁定。对于上述的裁定,天津这家公司也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过法院审理的结果也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