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很多知名商标,例如Coca-Cola 可口可乐、Microsoft 微软等。而美国与我国不同,采用商标商标使用在先原则,
就是谁先使用谁先受到保护商标的权利,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需要向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用于宣誓在
所有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提供使用证据样本。
对于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使用的证明,美国商标局希望能够看到该商标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证明。
一、 产品标示或产品卷标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二、照片显示产品容器或包装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三、照片显示任何于产品展示包括印有或标出该注册商标
四、标示在产品本身的商标照片
如果在目录或网页上能清楚的看到在产品的旁边标明该注册商标,或是用该注册商标做为关于产品的部份数据,例如产品说明
书或产品使用手册中列出的注册商标,美国商标局也会接受。
以上就是为什么申请美国商标要提供使用证明的全部内容了,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资讯的话,就关注中牌商标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