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彩云之南”、“七彩云南”之称,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绚丽。云南有丽江古城、玉龙雪山、洱海等著名旅游
景点,每年都有大量游客去云南旅游,所以有大批人搞起了旅游业,那么云南企业在什么范围内可以避免侵权呢?
1、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在此时发生了未经
注册商标人的许可而进行的一系列行为,比如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
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发生
损害事实,可以分为物质损害和非物质损坏。物质损害是行为人的一些行为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损失,非物质损害是
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商标注册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相对于物质损害,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其损失的东
西是无法预知的,最终可能导致的不只是原先所预料的。这就可以联系到上面一条,当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时候,就会被认定
是非物质损害。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
事实形成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4、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行为人主观造成的错误,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企业只要在这四个范围内就可以避免商标侵权,每一家企业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商标,希望大家能运用正确的途径进行
商标注册及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