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最喜欢的一个玩具应该就是乐高积木了,这个玩具积木一头有凸粒,另一头有可嵌入凸粒的孔,形状有1300多种,每一种形状都有12种不同的颜色,以红、黄、蓝、白、绿色为主。是需要小朋友自己动手动脑想的,可以拼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造型,令下孩子爱不释手。不止让小朋友们风靡,也让很多大人喜欢,很多人都有收集乐高的爱好,每次出新品都会购买,乐高真的是风靡世界,令人疯狂喜欢。
但是,在近日,确有消息爆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并判罚“乐拼”赔偿“乐高”经济损失3000万元,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自从乐高进入国内市场以来,就有商人从中看到了另一种“商机”,干起了“复制”的不法勾当。
“乐拼”的生产厂商是广东美致智科教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复制乐高玩具,并生产出大量含有“乐拼”中文及英文字样系列标识的玩具产品。 从商标的图形上来看,乐拼与乐高的商标均由红底白字的图形组成,如果不仔细观察,也很难将商标下部“LEPIN”的英文与“LEGAO”相区分,显然,乐拼构成了对了乐高的“商标侵权。”
同时,由于其商标名称“乐拼”与乐高公司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名称“乐高”构成相似,所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由作出了对乐拼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被模仿复制的乐高怎么也没想到,仅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美制公司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已超过5亿元。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说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商标注册一定要提前,这样才能避免市场上出现近似商标,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