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中异议请求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请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那商标异议中异议请求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商标异议中异议请求与事实依据是什么?商标异议中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应说明为何对他人商标提出异议申请,简述具体原因和事实依据。那商标异议申请流程都有哪些步骤?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代理人向客户发送《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二、商标代理人向客户分析异议答辩情况,若客户要求答辩,和客户确认被异议商标的信息以及答辩人信息和该案价格。
三、商标代理人向客户发送《“ˉˉ”商标异议答辩事宜调查问卷》文件3,以便写异议答辩书及搜集证据。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和提交‐‐‐‐‐由流程人员执行
1、《商标异议答辩书》申请书中应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异议答辩书应有答辩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2、《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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