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后怎么办?
商标是一件非常重要的财产,所以企业经营者们需要好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在商标的注册过程中,是可以提出异议,同时,异议申请人在商标局对其异议申请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异议申请,那么今天知意网小编就为您带来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后怎么办?
一、撤回商标异议申请的材料
(一)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应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电子申请的,应当在线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撤回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应为异议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所交文件一致。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四)电子申请的注意事项:只能撤回通过本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提交的商标异议电子申请。纸质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须通过纸质件撤回
二、撤回商标异议申请的注意事项
1.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提交异议申请时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所提交的撤回异议案件已作出审查决定的,该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将不予核准。
3.撤回共同异议的申请人,需由该商标异议的所有异议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
三、撤回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2. 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
3.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撤回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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