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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出台若干意见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增强成都服务外包的国际竞争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近日,成都市出台了若干意见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服务外包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充分认识服务外包的重要性。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等业务,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意见中的服务外包指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及其他服务项目的外包。
      积极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是成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缓解就业压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成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
      (二)明确发展目标。到2010年,服务外包业务总额达到800亿元人民币,其中服务外包出口达到5亿美元;拥有超过20万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吸引500家海内外公司在成都建立服务外包企业,其中100家取得CMM/CMMI3级以上认证。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通过3-5年的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三)确定发展重点。主动承接跨国公司内部的离岸外包,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著名培训中心和咨询公司落户成都;巩固目前服务市场,积极开展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业务流程外包,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生物医药、物流和金融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提升成都服务外包质量;大力培育本土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企业集群。
      二、整合资源,做好规划和布局
      (一)加快创新服务外包政策体系。根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关部门要在市场准入、海关监管、外汇管理、规划保障、融资担保、知识产权保护、财政促进政策、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加紧出台创新措施,形成便捷高效、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加快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加紧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实施步骤,在通讯、交通、电力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预留充分发展空间,促进技术、人力、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成都高新区、武侯区和都江堰市等三个示范区及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围绕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三)设立专项资金。每年由市本级财政设立不低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海外市场拓展、专项招商、服务外包企业补助、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资质认证及与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专项资金配套等进行支持。

      三、加大扶持,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开展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市商务局和市信息办牵头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订出台《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本意见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对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给予审批和登记便利,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三)对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财政等政策支持。
      1.对在成都高新区内设立并经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外包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开办的上述内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2.对新开办的从事应用软件开发外包的内资企业,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中“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3.对销售额或用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企业,市政府在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4.对在本市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其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由所在区(市)县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5.对在本市新设立的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其租用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0%,由所在区(市)县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6.对服务外包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等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7.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企业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
      8.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的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取得的收入,其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9.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的出口给予资金支持。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结汇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年出口额10万—50万美元的,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50万—100万美元的,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加速扩张。建立市服务外包担保基金,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服务外包企业政策倾斜。
      (五)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予以资金支持。国际认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他国际认证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相关国际认证,包括当年获得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随后两年维护并进一步完善该项认证,取得每级认证后可申请资金补助;政府给予70%的认证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费用资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参展费用的50%。利用现有各种海外渠道,特别是发挥海外华人、境外留学生的作用,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对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的外汇管理服务。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汇部门放宽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外汇资金不足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购汇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四、加强培训,大力培养和引进服务外包人才
      (一)吸引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来蓉就业和创业。
      1.建立人才招引渠道。对为成都地区企业招聘到服务外包高级人才的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招聘补贴,根据企业需要定期组织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到全球相关城市进行中高级人才招聘活动。
      2.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全市重点吸引人才范围,高级人才来蓉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成都市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项目启动经费支持和市人才发展基金委托的金融机构贴息贷款。
      3.营造人才安居环境。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按照《关于对我市引进软件人才快速落户办理办法的意见》(成公发〔2007〕47号)进行户籍管理,并对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提供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按《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成办发〔2007〕21号)的规定可享受以下政策: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安家补贴。视本人对我市经济贡献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急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可由政府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就近原则安排。
      4.构建便捷的出入境和工作通道。及时协助符合申请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聘用的外籍人士办理就业证、专家证,并依法为其办理居留许可,对个别确有需要加急的证件加急办理;将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因公出国(境)绿色通道企业,为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便利;对聘用外籍人士较多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上门集中为其外籍人士办理居留许可的服务;将服务外包企业办理特殊工时制度备案时限,由法定的收到企业报送齐全的送审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将服务外包企业台港澳人事办理的《台港澳就业证》有效期由法定的1年期,延长至劳动合同期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收到台湾、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二)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体系。
      1.加快高校服务外包相关学科建设。发挥我市高校优势,整合相关学科资源,设立服务外包学院和相关专业。支持高校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加大服务外包知识讲授的比重,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电子、模具、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按照服务外包要求增加相关课程和内容,将这些学科改造成为可以快速适应服务外包需求的学科,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2.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安排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实用人才,吸引、鼓励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和面向日、韩、欧、美的中高级人才;拓展产业资金的使用范围,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充分利用和提升现有公共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3.鼓励开展多种方式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培训。支持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和实习项目,经市商务局和市信息办共同认定后,对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给予培训费用50%的补贴;对其他新上岗员工参加服务外包岗前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费用30%的补贴。对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所自支的15%的培训费用,经考核通过后返还。

      五、完善服务,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服务外包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信息办、市投促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物流办、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武侯区政府、都江堰市政府、成都海关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和服务,依法严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申报认定后将其列为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信息服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专利提供资助。
      (三)营造良好诚信环境。依托成都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构建行业自律公约制度、外包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外包企业诚信登记备案制度和行业诚信数据库等“三制一库”,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及员工诚信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环境机制。
      (四)建立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成都服务外包信息网站,用多语种宣传服务外包发展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成都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及模具设计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生物医药公共技术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层次、高水平、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五)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保障。加快天府软件园、人南科技商务区、武侯科技园和青城山软件产业基地等载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和双备份网络系统。建立服务外包的绿色出口通道,建设专用数据业务接入平台,通过同城交换和G级宽带直达国家国际出口,实现服务外包企业通信专网的大容量、高带宽、全线速传输;政府经费对平台进行补贴,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并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积极创造条件,在服务外包示范区建立海关监管的测试中心。
      (六)建立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最新统计标准,结合成都实际,研究建立反映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首发子站:四川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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