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能够培养一大批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我国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支撑。
国内外学术界对服务外包概念的理解很多。最简洁的概念表述是:企业将原来在内部从事的服务活动转移给外部企业去执行的一种业务安排。发展服务外包,就是转移价值链上的非核心业务,全力发展自身的核心业务,专注于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成本降低和竞争力提升的双赢局面。
根据服务外包承接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可将服务外包分为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境内外包,通常是指国内制造企业的服务外包,主要是在货物生产和其他服务投入过程中发挥作用。由于产品价值链中服务的价值胜过物质生产本身,因此制造企业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地位的关键是保持企业的服务优势,即在上游(如可行性研究、风险资本、产品概念设计、市场研究等)、中游(如质量控制、会计、人事管理、法律、保险等)和下游(如广告、物流、销售、人员培训等)的活动中,保持“上游”、“中游”和“下游”三个阶段的服务优势。国内服务外包范围十分广泛,涉及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会计、物流、研发、产品设计等众多领域,是通常意义上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离岸外包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而产生的。近年来,作为全球外包集中市场的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与教育水平较高而工资水平较低的中国、印度、爱尔兰、菲律宾和俄罗斯等国家之间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正在蓬勃发展。
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具有许多类似的属性,同时也存在很大差异。境内外包更强调核心业务战略、技术和专门知识、从固定成本转移至可变成本、规模经济、重价值增值甚于成本减少;离岸外包则主要强调成本节约、市场占有、熟练技术劳动力的可用性,利用较低的生产成本来抵消较高的交易成本。在考虑是否进行离岸外包时,成本是决定性的因素,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次之。
根据商务部颁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对服务外包概念的描述是: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与业务流程外包(BPO)。其中,ITO强调技术,更多涉及成本和服务;BPO更强调业务流程,解决的是有关业务的效果和运营的效益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领域逐步拓宽,业务范围主要涉及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对象涉及日、韩、欧、美、印度等。在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分布中,我国所占市场份额还比较小。2005年我国软件外包出口的总量大约为9.6亿美元,仅占全球软件外包出口总额的2.3%,其他外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则更小。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形成了一批外包产业集聚、经济效益显著的国际服务外包园区;本土外包企业迅速成长,逐步改变了最初以外资企业为主的格局。
为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国务院已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建设若干个服务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商务部2006年开始启动了承接服务外包的“千百十”工程,确定的首批五个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分别是大连、西安、成都、上海、深圳;2007年初,天津、北京、南京、杭州、武汉和济南被认定为第二批“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但是,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是人才资源结构不尽合理。我国虽然拥有多所高校,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但人才结构并不十分合理。以软件产业为例,目前软件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呈金字塔形结构,而软件人才结构则呈“橄榄型”,位于产业上层的软件架构师、系统设计师严重短缺,属于产业基础的软件蓝领非常稀少,而处于金字塔中层的系统工程师相对过剩。
二是布局分散难以形成集聚效应。产业集聚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应,服务外包也很讲究规模效应,但目前我国服务外包发展布局比较分散,企业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缺乏规划布局引导政策,承接与开发大型服务外包项目能力不足,集聚效应受到较大制约和影响。
三是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服务外包的发展涉及到宽领域、多部门,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进行产业支持。从外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政策、人才政策到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需要有一整套的优惠政策对服务外包进行扶持。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配套的扶持政策,虽说目前我国都有政策支持服务外包的发展,但是这些政策仅涉及某一领域,加之有些政策(如税收)又无法落到实处,政策效应很难体现。
四是市场不够规范。我国服务外包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如外包服务质量的监控还不到位、服务外包合同还不是很规范、履行合同也不是很严格,缺乏行业标准以及市场不正当竞争等现象仍较多。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从现在起,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统筹规划布局,发挥产业政策的促进作用,加大对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以及加强对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并做好统计与分析。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