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每年将在预算中设立1亿元发展服务业
为促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规定》(简称《规定》)日前制定完成,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开发区每年将在预算支出中设立1亿元的“泰达现代服务业发展金”,专项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的发展。
按照该《规定》,天津开发区将设立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负责解答企业的政策咨询,统一受理企业的政策扶持申请以及企业申请在管委会各部门间的流转,免费为企业的政策兑现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总部经济方面,鼓励企业在开发区设立各类总部和营运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总部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运营扶持。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
金融业方面,对在开发区设立的金融企业给予运营扶持。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2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扶持。对在开发区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给予运营扶持。其中,全国性及以上规模的扶持500万元;区域性规模的扶持200万元。对于各类银行在开发区设立的一级分行给予200万元的运营扶持。同时《规定》中还对物流业、文化会展业等产业的扶持措施做了具体说明。
据了解,自2006年起,开发区便围绕服务外包、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产业,规划、建设了多个专业园区。去年天津开发区先后引进了摩托罗拉财务公司、光大银行滨海综合运营中心、工商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亿润投资行等金融机构。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泰达现代服务业呈现出积极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