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按照陕西省副省长景俊海的要求,省商务厅召开了促进服务外包出口及统计工作座谈会。西安海关、西安市外经贸局、西安市统计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发展中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服务外包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商务厅副厅长宋民生主持。
会议分析了陕西省服务外包出口工作的现状,认真研究讨论了促进服务外包出口及统计工作措施,理顺了服务外包出口统计程序及口径。之前,因统计口径不同,服务外包出口统计数据差异很大,出口统计工作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通过海关统计的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数据,二是根据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将网络传输出口纳入统计范围的统计。据海关统计,1-4月,在全省外贸出口比去年同期下降34.6%的情况下,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软件出口(代码9803)额为776万美元,同比增长1.2倍。而西安市外经贸局按照商务部统计制度,分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ITO)、业务流程服务(BPO)三种类别,对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统计额为2412.45万美元,同比增长25.71%。
与会代表认为,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统计数据是服务外包发展状况和示范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吸引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投资的重要指标,也是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海关统计数据不能完全反映我省软件及服务外包工作的总体情况,应将通过网络传输出口数据纳入统计的主要内容,形成统一的数据后再公布。海关部门也表示,针对当前软件及服务外包业务报关少、通过网络传输较多的问题,将向海关总署及时反映情况,进一步简化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报关手续,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报关服务。
鉴于我省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主要集中在西安的现况,根据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与会代表就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统计工作取得了以下意见:一是由西安市外经贸局具体负责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并协商市统计局研究制定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统计办法,自下而上逐级认真做好服务外包出口统计工作;二是动员企业及时按月、季度逐级上报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业务情况,将企业出口额作为申报各级政府财税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三是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口径应该包含海关通关出口数据、技术贸易合同出口数据、分公司通过异地出口数据和嵌入式软件出口数据四部分组成;四是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鼓励企业自觉上报出口业务情况,全面、客观地做好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我省服务外包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