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一: 现代商贸业
受理部门: 区贸工局
亮点: 获“金鼎百货店”
称号奖50万元
规定:总部在福田区且报送常规统计报表的商业企业,其福田辖区分店获“金鼎百货店”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该企业50万元。上半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5%,或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0%的,最高奖励10万元;年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5%,或零售额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0%,最高奖励20万元。
类型二: 信息服务业
受理部门: 区科技局
亮点: 奖励电子商务企业
最高100万元
规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可同时申请以下资助:房租费用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接入、主机托管或租用费用资助最高20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资助最高20万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年收入增幅超过15%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除给予上述资助外,根据其营业收入给予30至50万元的奖励。
从事信用、认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技术研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开展相关应用服务并具有独特商业模式的企业,给予年度研发投入50%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但不得同时享受房租费用,接入、主机托管或租用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资助。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年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5%的计算机服务业企业和软件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营业收入不同,奖励10至30万元。
类型三: 服务外包业和
现代物流业
受理部门: 区贸工局
亮点: 对企业贷款贴息
最高50万元
规定:对被国家、省、市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或“重点物流企业”的,奖励20万元;对向银行贷款和使用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贴息资助,最高50万元;对服务外包企业组织员工参加经国家或市批准的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最高资助10万元;企业当年通过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认证,给予认证费20%的资助,最高20万元;上半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物流企业,奖励5万元,年度超过1亿元再奖励5万元。
类型四: 专业服务业
受理部门: 区贸工局
亮点: 奖励专业服务单位
最高30万元
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会展公司等专业服务单位,在福田区年纳税50万元或以上,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或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的10%奖励,最高30万元;对承办区政府批准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重点会展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可全额申请承办经费;对积极引进高端服务业企业落户福田的中介机构,依引进企业投资情况奖励不超过60万元(特别重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