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购买服务”透视{2}
对话深圳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设计者之一马敬仁
本报首席记者 樊克宁本报记者 蒋铮 周敏 金露 王志钰
大量公共事务外包出去了
记者:马教授,我们了解到深圳新一轮改革启动之前,有些改革早已经在做了,像公共品的市场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许多服务职能交给市场去做。我们认为这是一种重要铺垫,也就是说政府在实施大的改革步骤之前,要先清除一些负担,那些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就不要做了,为改革的轻装上阵扫清道路。
马敬仁(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情况正是这样。深圳最早是从园林、绿化、环保、环卫等距离政府权力中心比较远的公共事务开始外包、委托、购买的;接着搞了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后勤社会化,慢慢发展成为公共品市场化和社会化这样的趋势,从公用事业水电气开始,到民营医院、民办学校、政府培训机构……从2001年试点到现在的改革,大量公共事务委托外包给非政府的机构,全部都社会化了,深圳是做得比较超前的。
事情正从无序到有序
记者:可是老百姓还不太信任由市场提供的公共品,时而听到一些声音在质疑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而另一方面购买公共品本身也存在问题,比如社工或物业公司抱怨政府购买公共品的价格偏低。
马敬仁:这恰恰正是我们要做的事情。从无序到有序,在混乱中构建一个公共品的结构。从深圳的情况看,首先是立法。今年在讨论这个问题,包括公共物品的标准价格、社工制度的规范,比如基本公共服务是怎样的?哪些人需要政府安排社工,哪些人不应有社工,这些都需要有很具体、细致的法律规定。公共品这一块,市场化、社会化发展速度非常快,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部门“以事定费”,就是根据事情确定费用,先看看这个事情我有没有,有的话就政府供给,没有的话(比如社工)就购买。目前总体上来看,我感觉深圳的做法还是有一定的领先性。
改革是“被形势推到这一步了”
记者:在深圳的公共品市场化方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已经做得比较成熟,似乎政府也有意培育了这一公共品的市场化。但是有的就不是政府培育的,比如西乡街道将“大城管”服务职能交给物业公司,它的出现好像是迫于无奈?有点像改革开放早期农民偷偷搞土地承包制,是从基层自发产生的?
马敬仁:对,它不是政府事先设计好的,而是自发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政府实在做不过来了,它被形势推到这一步了。
记者:为什么会想到让物业同城管这两种职能对接?
马敬仁:要说城管本身,从体制上来说也是矛盾的产物,它不具有执法的资质,实际上跟物业在身份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它有政府背景,背后是城管局、执法办,而物业公司真正是以市场为主体,所以看起来有区别。也就是说,在市场化程度上,城管离市场远了点,而物业就是市场,它们是可以做同一件事的。
记者:您认为西乡提供的最重要的经验是什么?
马敬仁:就是它把物业管理的方式方法引进来。过去政府执法的成本很高、效率不高,小商贩很大程度上是以麻雀战的方式存在,但是物业人员就不同,他可以跟商贩、居民有平等的沟通,因为你是他的客户,这同城管居高临下地执法,心态是不一样的。你把城管的职能包给物业,既增加和谐指数,又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还可以解决政府管事过多、过泛、质量低的问题。现在市民满意,效果好,满意度还高。西乡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如何制约过程中的权钱交易
记者:物业公司毕竟不是政府机构,一般的事务还好办,如果发生危及社会治安之类的事件,光靠物业公司可能还是有问题吧?
马敬仁:在城管这一块,我们觉得可以在事务上作一些分流,一部分事务可以交给警察,比如那些风险比较大的,危及到人身安全的事务。与此相适应,就必须提出一个大警察制度的问题,必须成立类似城管警察、市场警察的队伍。而日常的管理,尤其是面对小商贩、路面、市容市貌的这些管理,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去做,只要能够跟警察、消防机构有一个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一个联动的关系就可以了。
记者:将城管职能外包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会不会有企业因跟街道政府关系好,就得到这个项目,怎样制约权钱交易的行为?
马敬仁:政府购买服务、外包还是正在探索中。很多企业开始时还觉得这种事情有风险,可能出力不讨好。所以刚开始时我认为不需要很急地去规范,可以探索。你想这些商贩或其他人员,连城管都头痛,都搞不好,物业公司自己能不能管得好?这里涉及到供应商的资质问题。所以首先要考虑的是资质认证需要规范化,还要有一个相对的适度的竞争机制,比如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我们有一些很成熟的办法,可以很快地加以解决。然后就是监管,限制权利的滥用,再一个就是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将来的空间很大,国外是这样做的:在居民中聘请监督员,监督员每个月写一份评价报告,就可以免付管理费。
走出这一步是不能回头了
记者:政府购买服务,是面向市场购买的,但市场天生是逐利的,比如房产局把文件打印工作交给市场去做,结果价格很高,老百姓感觉这个公共品变味了。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怎么约束企业的逐利本能?
马敬仁:如果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是不允许盈利的。那么准公共物品就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但是有限制,一般是8%-10%,就是说你的福利也就是10%左右;最高是15%,但是就要征收一定的税费了。一般来说做公共品的提供商,有很稳定的收入,客户非常稳定,可以旱涝保收,即使除了成本只有5分利,那也相当不错了。所以,政府要限制它的利润,同时要公开它的利润,要让社会监督它的利润收入的状况,监管需要透明。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是,会计系统,社会的信用系统这一块能不能建设起来,这是一个难点。比如做假账如何应对?我们可以设想,将来公共品的外包、购买也可以采取全程电子跟踪服务和监管,寓管制于服务之中。
记者:香港在公共服务这一块很大程度上利用了社会中介组织去做。
马敬仁:香港的公共服务程度也是世界上最高的之一。很重要的一条,香港有一个发达的社会自治系统。而我们是什么事情都要政府出面,显得政府天天都有做不完的事。也就是说,香港的公共品的市场主体,也就是公共品的生产和供给主体非常繁多。我们现在的这个主体还非常有限,在购买服务方面就显得市场不够发达。等这个市场主体企业多了,竞争多了,政府就能有更多选择权,公众的受益也会大了。
记者:就是说走出这一步是不能回头了的。
马敬仁:没错,再过十年你会看到琳琅满目的公共物品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