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怡)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副司长林哲莹8日到访佛山广东金融高新区。他透露,目前商务部已批复:在广佛同城的名义下,将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作为广州的一个国家级示范区。
特批等同于商务部在原先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扩容,变成20+1的概念,佛山也将享有服务外包示范区优惠。
定位:香港、亚太金融后台中心
林哲莹日前在南海金融服务外包高级研讨会上指出,服务外包已成为经济复苏的一个新的引擎。
据悉,去年2月,商务部批准北京、广州、深圳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佛山当时并未成功入选该批试点城市之一,但已于去年六月申请国家级金融服务外包试点资格。
据佛山市市长陈云贤介绍,未来,高新区旨在借助资本市场的帮助,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立辐射香港、亚太地区金融的后台服务中心,希望这个后台中心不仅是备份中心,也涉及培训,金融创新等。
林哲莹对此表示认同,他表示佛港文化相通,解决了服务外包最难以突破的文化相通的问题。他举例,像爱尔兰、印度之所以在服务外包方面能做起来,主要就是他们和英国的文化相通。
税收优惠,仍待明确
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年初下发的相关批复中了解到,现行的服务外包试点区域在财政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中央财政还将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等。
广东金融高新区可以享受试点示范区的所有政策,但示范区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按15%优惠税率征收)一项,商务部在高新区成为示范区文件中没有提及。”林哲莹副司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