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5号)有关精神,为促进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经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
第二条 【支持方向】开发区重点扶持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
第三条 【资金支持】
1、开发区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30%专项经费用于扶持服务外包项目的发展。
2、对开发区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自开业年度起,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由区级财政两年内全额支持企业发展,后三年按50%的比例支持企业发展。
第四条 【租房补贴】对在开发区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办公用房且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标准为:
1、100平方米以下全额补贴租金,租金按开发区同期市场价格核定;
2、100平方米-1000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月补贴;
3、100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10元/平方米·月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第五条 【购房补贴】在开发区自购办公用房的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项目情况给予最高600元/米2的购房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第六条 【配套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获得国家、省、市产业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发区给予不超过50%的配套扶持。
第七条 【出口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产品出口给予补贴,标准为1美元补助人民币0.1元,并以海关统计或外汇管理出口结汇统计作为补贴依据。
第八条 【培训补贴】
鼓励企业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对开发区服务外包企业新增人员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录用三个月后,经开发区核定给予新增人员培训费用50%的补贴,新增人员大专学历每人补贴不高于1000元,本科每人补贴不高于2000元,研究生每人补贴不高于3000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第九条 【培训机构】
鼓励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进入开发区,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参照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办法执行。
第十条 【认证鼓励】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分别给予30、40、5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第十一条 【融资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列入郑州正和担保公司”的重点服务目标,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融资贷款的担保服务。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对服务外包企业,用于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的费用支出,开发区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第十三条 【知名企业引进】
1、引进对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时,实行一事一议。
2、对引进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进驻开发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招商奖励。
第十四条 【其他服务】开发区为入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对入区的服务外包企业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
2、协助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资格认证等服务。
3、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培训班、专题讲座、人才洽谈会、产品展览会,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4、组织和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人才资助基金,协助取得政府部门的资助。
第十五条 【政策界定】企业同时符合开发区其它优惠政策的,同一条件不再重复享受。
第十六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