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在福建省厦门市新设立,并且当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达100万美元的服务外包企业,可向财政、商务部门申请服务外包业务专项资金。记者近日获悉,由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出台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实施。
去年以来,厦门市服务外包继续呈现快速增长。厦门市商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月至8月,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共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7.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1%,执行金额4.7亿美元,增长42.6%,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32.5和15.8个百分点。
《办法》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做了明确界定:资金将主要用于鼓励服务外包重大项目落户、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服务外包人才等支持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支出。
在扶持行业企业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将大力扶持包括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IC)设计、动漫游戏、客户关怀、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工业研发设计、生物医药研发、云计算等重点领域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备案登记、申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较之此前的相关规定,《办法》对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的范围、筹集、安排、使用、申报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读。据了解,《办法》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