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紧紧抓住全球服务产业跨界融合、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与新业态融合度深、产业链条覆盖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服务供给模式新的特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我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服务经济增长点。
(二)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量质并举、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多点发展,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联动发展,构建专业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体系。
(三)通过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培育壮大外包主体,推动我省中心城市跻身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成为在岸外包交易和离岸外包交付重点城市。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育5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扶持1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养机构(含院校),打造2—3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20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全省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四)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加强对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郑州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命名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发展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群。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电子商务园区、品牌消费集聚区、特色出口基地等发展服务外包。
(五)拓展离岸、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开拓境外新市场、投资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搭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外包产业平台,面向欧美、日韩等重点区域举办服务外包主题招商和项目对接活动。大力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性服务外包论坛、展会、洽谈会,联合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离岸业务,努力扩大金融、科技、信息技术、动漫、物流等领域合作规模,争取境外客户服务、呼叫中心、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和影视制作等外包业务向我省转移。充分挖掘内需市场潜力,推动批发零售、教育、文化、医疗、旅游、养老健康、人力资源等服务领域释放外包需求。提倡在豫金融、保险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促进金融在岸外包业务发展。鼓励省内电子商务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经营和管理效率。支持信息网络设施、信息技术咨询、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部署测试、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公共平台与应用等服务外包,加快信息化集约、节约建设和应用普及。鼓励省内制造业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分离产品设计、电子商务、物流、精密仪器设备维修等服务业务,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和水平。支持省内制造企业承接外包业务,实现由原始设备、设计制造商向原始品牌制造商转型,提高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一体化水平,积极打造自有品牌。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扩大购买服务领域,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放。
(六)加快培育服务外包企业。推动我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集成服务水平,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积极引进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企业,推动重点企业发挥示范作用,提高我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层次和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服务外包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促进服务外包企业规范发展。
(七)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宽带网络环境。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及所在城市积极性,加大宽带网络建设投入,落实宽带中原”战略,开展提速降费行动,开通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着力打造园区宽带网络设施优越、资费优惠、国际和国内宽带网络出口通畅的网络环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八)加强服务外包人才队伍建设。以我省高校为依托,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构建设,认定一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各类实用型服务外包人才。支持高校进行服务外包专业课程设置改革试点,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一定数量的本地服务外包人才到欧美等发包地学习和深造。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海外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豫创业,为高端人才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扶持政策
(九)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省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及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的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享受现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优惠政策。
(十)加强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及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十一)提升便利化水平。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行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创新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鼓励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依法为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联系协调机制,由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单位参与,形成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合力。省商务厅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顶层设计,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我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的具体政策。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成立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
(十三)培育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培育服务外包行业协会、产业促进会等中介机构,推动行业信用管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服务外包市场秩序,引导建立诚信、规范、统一、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和运行规则。鼓励政府向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购买调研分析、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行业宣传等公共服务。
(十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加强服务外包领域版权、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的保护和执法监管力度,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十五)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和服务外包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