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岳宇)12月4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乌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包括乌鲁木齐在内的10个新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可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知明确,适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城市包括沈阳、长春、南通、镇江、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南宁、乌鲁木齐、青岛、宁波和郑州等10个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原有的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已经实施该政策。
2010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充分利用被确定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不断推动传统服务业的提档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市服务业增长速度快于GDP增长,服务业增加值总量不断增加,占GDP比重逐年加大。
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了69.4%。服务业投资逐年增大,
服务业投资由2010年的306.5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220.63亿元,年均增长31.83%。
2015年服务业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达71.45%。以交通运输、金融、现代物流等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猛,以商贸流通、旅游、文化、居民服务等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壮大,其中健康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新兴服务领域得到快速发展。
2010-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563亿元增长到1152亿元,增长1.04倍。服务业己成为乌市支撑经济快速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