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美国财政部公布新的一揽子措施,旨在遏制在美公司通过将总部迁至海外以逃避国内高额企业税的现象。
新措施将制止美国公司在不缴纳美国国内企业税的情况下获取离岸收入,从而让这类公司难以从事税收倒置和在海外拆分其分支机构。
所谓税收倒置,指在美国现行税收制度下,美国本土公司在收购海外公司后,将其总部迁至海外,成为外国公司,规避国内较高的企业税。很多公司利用这一渠道,通过跨国并购将公司总部迁到税收较低或几乎零税收的国家。
美国是全球企业税负最高的国家之一,联邦企业税率约为35%。据统计,过去十年里,有数十家美国企业将他们的纳税申报地迁移至海外,其中大部分发生在2008年以后。最近大企业传出的类似举动包括连锁快餐企业汉堡王与英国最大咖啡连锁企业蒂姆·霍顿斯达成并购协议,欲将其总部迁往加拿大。
奥巴马政府一直对此现象表示担忧,认为这些企业逃避了纳税的公民义务”。美国财政部部长雅各布·卢表示,税收倒置对其他纳税人,尤其是小企业不公,而且侵蚀了美国的企业税税基。他在22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财政部的新规将迫使美国公司在总部外迁问题上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