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8日讯 昨天,国务院国资委通报了四十七起央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其中,油电”系统达二十七起,超过半数。
此次通报共涉及二十三家央企,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一汽集团、中船、中远等企业,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这些央企的下属单位。十八起涉及违规旅游,十四起涉及违规使用公车。
所涉及的案例多为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庆典、公车私用等。其中,涉及违规旅游的有18件,涉及公车的有14件,涉及大操大办婚丧学等庆典的8起,违规发放福利的6起。
在被通报的案件中,涉及电力、石油石化企业的案件达27起,超过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涉及电力企业的15起,包括国家电网6起,南方电网9起。涉及石油化工企业的有12起,包括中石油8起,中石化3起,中海油1起。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部分案例
1、国家电网所属辽宁铁岭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汤祖旭违反劳动纪律,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带领机关部室营销有关人员和供电分公司经理等人乘坐大客车到赤峰旅游,给予汤祖旭行政警告处分。
2、南方电网所属广东顺德供电局组织员工公款旅游,给予该局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左婧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该局党委书记潘湛荣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原局长阮绵晖诫勉谈话。
3、中国石油所属昆仑燃气西北分公司组织员工公款旅游,分别给予公司总经理唐习锋、党委书记张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总会计师蒋朝霞、副总经理马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甘肃营销部经理过世明行政警告处分,参与本次旅游人员全额补交旅游费用。
4、中国石油所属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基建管理中心组织员工公款旅游,分别给予厂长万贵春、副厂长张国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权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基建管理中心主任伊晓科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其他责任人也受到党政纪处分,全体参与人员退缴全部旅游费用。
5、中国石化所属中天合创化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高级主管卢林借女儿考上大学之机办升学宴、收受礼金,给予卢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卢林退还违规所收全部礼金。
6、中国北车所属北京南口机械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公款旅游,分别给予部长候书魁、党支部书记尹振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部长邱建勋通报批评,参与旅游人员承担公款支出费用。
7、中国电信网络运行维护事业部产品支撑处高级业务主管渠凯、业务经理杜民,网络发展部工程建设处高级业务主管王颖,以培训名义私自携家属公款旅游,给予渠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杜民、王颖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