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1日,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三十家企业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行政告诫。
根据违法广告监测情况,食药监总局从2014年度刊播严重违法广告且2015年第一季度仍继续刊播,并且次数较高的违法广告中,筛选出了违法情节严重的33个广告产品,包括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等10个药品;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前列腺磁疗敷袋、颈肩腰腿痛磁疗贴等13个医疗器械;以及安徽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等10个保健食品。
食药监总局指出,在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后,涉事产品企业仍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性质极其恶劣。
目前,已对这三十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行政告诫,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一律撤销被告诫企业所持有的广告批准文号。